省直各参保单位:
为提高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互联网+医保”发展,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全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0]27号)要求,现就省直医保开展电子凭证应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方法:
(一)微信入口
方式一:关注“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左下菜单栏【医保凭证】-【激活凭证】。
方式二:打开微信,点击【支付】-【医疗健康】,即可进入激活页面。
方式三:扫描图片二维码/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直接进入激活入口。
激活总共分六步
立即激活→身份验证→授权激活→人脸识别
→激活成功→设置密码
(二)支付宝入口
在支付宝首页点击【全部】➡点击【医保码】,进入激活页面,按步骤激活即可。
(三)银行APP入口
【中国建设银行】:APP内点击【悦享生活】-【更多】-【医疗健康】,进入激活页面。
【中国农业银行】:APP内点击【生活】-【医疗】-【医保电子凭证快速申领】,进入激活页面。
【中信银行】:APP内点击【生活】-【健康医疗】-【医保电子凭证】,进入激活页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APP内点击【生活】-【更多】-【便利生活】-【医保电子凭证】,进入激活页面。
其他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业务的银行,请详询银行工作人员,按步骤激活。
二、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方法
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时,直接出示二维码实现医保身份认证和个人账户结算。省直医保首批开通电子凭证的定点医院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参保单位要充分认识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技术认证,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志,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
(二)宣传推广,营造氛围。各参保单位要加大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群众方便、安全、快捷的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对于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妥善回应群众,全力营造有力的推广使用环境。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1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
2 |
沈阳七三九医院 |
3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4 |
辽宁省金秋医院 |
8 |
中一东北国际医院 |
6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7 |
辽宁中医嘉和医院有限公司 |
8 |
北部战区总医院 |
9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10 |
辽宁省人民医院 |
11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12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