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直门诊慢特病服务管理工作,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印发《辽宁省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2026版)》(辽医保中心发【2026】2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相关省直参保职工,确保在职及退休参保人员了解新规、顺畅享受待遇。执行中如有问题,可与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024-31281150)或校医院联系。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2026版)》的通知(辽医保中心发【2026】2号)
后勤管理处校医院
2026年3月5日
(联系人:张圣崎,8698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