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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沈阳市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校外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辽教函[2020]21号),由我院与沈阳市公安局共建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市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为2019年度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这是继我院与丹东市公安局联合共建的“校局合作联合育人实践基地”之后又一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多年来,我院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对公安专门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先后在全国51个市局、分局及支队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并以此为平台和载体,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学生警务实战能力为重点,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公安机关需要的讲政治、高素质、强能力、精业务的公安专门人才。

2017年7月,学院与沈阳市公安局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搭建了公安院校与本地公安机关合作共赢的崭新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合作,我院与沈阳市公安局建立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沈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我院实习教学工作,专门成立了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优选实习工作岗位、优化实习保障条件、遴选实习指导教官、丰富实习教学内容、严格管理实习学生,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共同育人培养目标。近三年,沈阳市公安局共接收我院300余名学生参加实习,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成功获批,是我院实践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成果的体现。下一步,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基地管理,重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不断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内涵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