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网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外网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SYZCTC-21-88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委托,就以下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主要需求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万元/年)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

(2)为学校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审查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

(3)代理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4)参与处理学校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纠纷及学校对外谈判;

(5)为学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6)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7)对学校防控校内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

(8)其他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

履约期限:3年。服务期满一年,二年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分别进行1次全院满意度调查(共2次),满意度80%以上方可继续履行合同,若满意度低于80%,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万元/年

供应商须对采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应为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的执业机构,提供本地化服务;

2.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应为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的执业律师;服务期内,采购单位如发现服务人员不合适,成交人应无条件更换;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16日起至12月23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gdL291@163.com: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收款单位: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正浩支行;账号:0344010140940006882;汇款摘要:刑警学院法律顾问),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六、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13:30(北京时间)在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会议。

七、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金额:4,00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支票、电汇等形式。

八、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东北新闻网:http://www.nen.com.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86982545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层

联系人:徐肖均

联系电话:024-22743570

传真:024-22743862

邮编:110042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