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受害人在其出租房内被杀,财物、首饰被盗。同年12月,辰溪县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因黄某系累犯,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在法庭庭审时翻供,而现场检材经多次、多处送检均未检出证实与嫌疑人黄某有关的生物物证,致使案件发回重审。因案情重大,2015年4月,辰溪县公安局依法定程序聘请我院法医学系张璐、李军两位同志对受害人左、右手指甲进行DNA鉴定。经两位同志耐心细致地检验检测,从受害人的指甲中检出了嫌疑人黄某的DNA样本,并于2016年6月到辰溪县参加了该案的法庭诉讼作证,被法庭采信,为该案的顺利诉讼、审判提供了坚实的依据。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


张璐、李军两位同志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一丝不苟的专业精神得到了办案机关的充分肯定。为此,辰溪县公安局局长来我院赠送了锦旗和感谢信,并与主管院领导袁广林副院长及法医学系教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