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提示要求,扎实做好学校相关工作,11月4日,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裴志刚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物业公司、保安公司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施工现场、重点实验室、砺学楼、学生食堂、射击中心枪库、弹库等重点场所部位,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检查组指出,要从严管控施工安全,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危险作业审批与现场管理,抓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危化品全流程管理,做好气瓶、高温高压设备、消防设施日常巡检,完善应急预案;要做好宿舍供暖保障,加强供暖设备巡检维护,及时回应师生诉求,保障供暖平稳安全。
检查组强调,食堂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紧盯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留样保管全流程,坚决守住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枪库、弹库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枪弹管理绝对安全。
学校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切实筑牢校园安全稳定防线,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