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2026届公安专业毕业生参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日期:2026-03-26 来源:教务处 作者:任远坤 阅读次数: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提升学生实战能力,在辽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指导下,3月21日,我校组织2026届公安专业毕业生参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本次考试共有2082名考生参加,在塔湾校区南、北配楼和东教室共设70个考场,是学校历年组织考试考场数量、考生人数最多的一次。

为落实此次考试相关工作,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于群多次作出指示,要求教务处加强与省公安厅法治总队的沟通协调,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教务处于去年12月初就启动了考试筹备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试工作方案、考务工作手册及各项规范要求。3月18日,学校组织召开了考务工作协调会,部署各参考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重点注意事项、完成时间节点等。3月21日,学校组织召开了监考人员培训会,由教务处和公安厅法制总队共同讲解考试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明确监考员、巡考员、技术保障员、后勤保障员等各项考试实施环节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考试全程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实施,启用标准化考场、实施全程视频监控,设置无线信号屏蔽系统,采用手持金属探测安检设备。从人防、物防、技防等维度,全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严肃的考试环境。

辽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负责本次考试命题,并对考试实施环节提供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学校于群副院长、魏晓光教务长,公安厅法制总队关磊政委、董江主任、李清秀处长亲临考场现场指导巡查,并对考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学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考试各环节“零差错”。

此次考试的顺利举办,标志着我校在公安专业人才培养与毕业生入警后执法工作衔接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学校将以此次考试为契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执法能力课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新时代公安工作输送更多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公安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