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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校内议标采购公告


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批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装备资产处就以下服务采用校内议标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主要需求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万元/年)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

(2)为学校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审查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

(3)代理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4)参与处理学校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纠纷及学校对外谈判;

(5)为学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6)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7)对学校防控校内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

(8)其他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

履约期限:3年。服务期满一年,二年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分别进行1次全院满意度调查(共2次),满意度80%以上方可继续履行合同,若满意度低于80%,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万元/年

供应商须对采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应为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的执业机构,须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沈阳地区以外的,须在沈阳市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

2.律师事务所应为AAA级以上(含)诚信律师事务所(沈阳地区以外的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分支机构的AAA级以上(含)证明)

3.注册律师不少于50人,并提供证明材料(沈阳地区以外的投标律师事务所,以分支机构注册人员为准)

4.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应为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的执业律师;服务期内,采购单位如发现服务人员不合适,成交人应无条件更换。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19日9:00时起至11月24日16:00时止,将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发送至邮箱(15940588578@163.com)。

四、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行政楼104会议室

五、校内议标时间

议标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直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即在会议现场利用腾讯会议APP软件方式进行网络直播,腾讯会议号:6372605578,进入腾讯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5日9:30-9:50,各供应商进入会议的名字可修改,尽量不要显示单位名称。未按照规定时间进入腾讯会议则视作放弃投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ipuc.edu.cn/index.htm

七、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部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装备资产处

联系人:刘建

电话:024-86982545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装备资产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