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宁夏中宁人。1991年7月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侦查专业毕业到银川市公安局工作,1996年调入西安市公安局,现任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技术处处长,三级警监。1995年被银川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1996至2011年先后6次被西安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2000年被陕西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2000年9月被评为西安市劳动模范;2002年4月被评为陕西省劳动模范;2003年6月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西安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民警”;2011年被西安市政法委评为“执法为民标兵”。
无论是在银川市公安局还是到西安市公安局,李浩像一台“永动机”,为了社会稳定和百姓平安,总是充满激情地工作,无私地奉献。
1994年8月,李浩不留姓名抢救落水儿童的事迹感动了整个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大媒体争相报道。1995年3月,李浩调入西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1995年“9.7户县特大投毒案”、1996年“1.30莲湖区特大杀人碎尸案”中充分发挥调查走访、审查审讯特长,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1997年李浩破获三起系列诈骗案,追回轿车17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1998年李浩在侦破“12.1”枪案中因劳累过度住院,未等痊愈又重返工作岗位,负责审讯主犯。1999年在侦破“3.3”“5.17”“6.3”“8.5”四起凶杀案件中,李浩都能身先士卒,发挥关键作用。2000年李浩破获了当时陕西最大的贩卖假币案,缴获假币40余万元。
从事刑侦工作22年,李浩当过探长、教导员、大队长和副处长,多岗位的历练把他培养成一名出色的古城刑侦专家。从调查取证、预审讯问到指挥作战的每个环节,他都表现出一名侦查指挥员的杰出素质。
2010年到2012年,西安市发生了上千起汽车被盗案,从北斗星、五菱之光之类的微型车,到桑塔纳系列的致俊、3000,还有现代系列的伊兰特、途胜都难逃偷车贼的魔掌。究竟是什么人在偷车?赃车又被销到哪里去了?为了揭开谜底,2012年由时任刑侦局二处副处长的李浩担任“1.18”专案组组长,带领五十余名民警探寻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着力侦破机动车被盗案件。李浩带领专案组民警不辞辛劳,先后驱车上万里,西到新疆和田,甘肃天水、庆阳,东到山西曲沃、临汾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陕西境内的咸阳、渭南、商洛、宝鸡和铜川都有他们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身影。经过细致侦查,先后打掉魏小军、杜永利等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破获汽车被盗案件200多起,追回被盗汽车153辆,为百姓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2013年,李浩被提拔到刑侦局技术处任处长,他迅速转换角色,把“刑事侦查理念”与“刑事科学技术”完美结合,不仅侦破多起严重暴力、涉恐案件,还在多发性侵财案件中发挥“定海神针”作用。
李浩担任技术处处长以来,紧紧围绕“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带领全市刑事技术民警结合本地实际、自身发展和实战需要,从固本强基,深化“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多策并举,推进刑事技术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提升服务实战水平;抢抓机遇,以大数据为核心推进刑事技术破案中心建设,提升刑事技术信息化应用水平;主动作为,强力推进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工作,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能力;简政放权,以“最多跑一次”深化“刑事技术供给侧”改革,提升基层技术员获得感;强力督导,以分县局资质认定和等级评定工作为契机,提升基层刑事技术执法公信力;突出重点,以指纹和DNA为两翼,构筑打击犯罪共同体;强化学习,加大刑事技术技能培训力度,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引智揽才,发挥科研团队优势,创建公安部重点司法鉴定实验室;文化育警,秉持求真务实创新精神,强化刑事技术文化建设十个方面大力推进以效能为核心的“刑事技术供给侧改革”,转变工作发展新动能,磨砺锻造铁军队伍,为“平安西安”建设勇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