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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校友刘晓光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荣誉称号

刘晓光,女,38岁,辽宁大连人,现任深圳市公安局海山派出所分管刑侦副所长。2002年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加入深圳警队,15年来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历经刑侦、治安、人口、巡警、派出所等多个基层岗位磨练,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和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巾帼奖章”、“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今年5月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刑事技术行家里手

刘晓光说过,人一定要有信念,只要有了信念,平凡的岗位也能干出不平凡的业绩。入警之初,晓光同志负责刑警大队信息室工作,面对枯燥的信息数据和当时并不先进的智能比对系统,她利用大学所学专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快速成长为公安情报信息领域的行家里手,累计查询各类信息超过60余万条,串并案80余串3800余宗,指纹比对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余人,带破案件160余宗,为一线实战提供了精准的技术支撑。同时,通过专业学习和实践,顺利通过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和评选,获得刑事技术文检专业工程师资格,填补了分局文件检验鉴定的空白,完成文检鉴定书56份,出具侦查单位倾向意见5份,鉴定准确,无一差错。

打击犯罪女神探

在刑侦岗位上,晓光同志一直是分局的一把尖刀,参与侦破的大案要案不胜枚举:2003年2000万特大绑架案、2006年40余宗系列兑换外币诈骗案、2007年350余宗手机虚假中奖信息系列诈骗案是她的经典案例。关键时刻,她思维冷静、沉着果断,2015年凌晨抓捕盗油团伙时,面对穷凶极恶、疯狂“突围”的歹徒,举枪而上,巾帼不让须眉,尽显英雄本色。细微之处,她善于发现蛛丝马迹、屡建奇功,2008年从一名盗窃案嫌疑人身上成功挖出伤害致死积案;2009年从一宗盗窃案入手挖出遍布珠三角的重特大系列盗窃案40余宗,一名主犯青年时在安徽犯下的抢劫案也被挖出。

2016年7月,晓光同志任海山派出所副所长,重回刑侦岗位。在她的带领下,“5.29”电信诈骗系列案、“8.16”持刀抢劫案、廖平洲等人贩卖毒品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接连告破,捷报频传。“8.16”、“11.18”持刀抢劫案,研判精确,第一时间提取到犯罪物证,几个小时内就迅速破案;“11.16”团伙贩卖毒品案,她一天时间内带队连续抓捕10人,打掉整个贩卖链条,摧毁了长期在深圳面向青少年贩卖含可待因、麻黄素成分特效止咳水的重大犯罪团伙。2016年派出所绩效考核排名分局第一。

基础防控老黄牛

在防控办副主任岗位,晓光同志夜以继日找隐患、堵漏洞,警车就是她“流动的家”,牺牲了无数个休息日,为盐田基础防控立下了赫赫战功。为落实好防控工作、降低发案,她在夜间检查督导的过程中,与停车场工人、路边看车工人等沟通,宣传分局防控举措以及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防群治保治安员们的积极性。那段时间里,全区所有的大街小巷都留下了她的身影,朝阳升起时,往往才是她带着通宵的检查结果和疲惫的身躯返回单位的时刻。夏季黄金周,作为东部的旅游重点区域——梅沙片区,每日面对数十万的游客和车流,刘晓光往往在酷暑的烈日下、盛夏的大雨里,一站就是一天,疏导交通、引导游客;警卫任务里,她事无巨细,思虑周全,万无一失。这一切辛劳的背后,是因为她深切的懂得,“公安工作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似天;双肩负有千钧担,责任落实重于山。”

百姓心中的贴心人

作为分局为数不多的女性中层干部,刘晓光工作认真,作风严谨,巾帼不让须眉。对违法犯罪,她如长缨,似利剑,表现出浩然正气;对弱势群体,她心细入微,柔情似水。针对青少年犯罪,她自学心理课程,顺利考取心理咨询师资质,用她特有的真情和柔情,将30多名已经失足或正在失足青年重新拉回人生正确航道,如今,这些孩子大多学业事业有成,已经成为了她的好朋友。还有一对身患艾滋病的夫妻,在备受歧视、生活无落的情况下干起了碰瓷敲诈。在很多人避之不及的情况下,是晓光同志向他们伸出了援手,严厉批评教育之后,她悄悄的把身上带的现金都塞给了那名女子,鼓励他们坚强的生活,这对夫妻再也没有实施违法犯罪。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平凡的岗位上,晓光同志用真心耕耘出了累累硕果,凝聚成了警队那一抹绚烂亮色。正是因为有许许多多这样平凡而又执着的警队人,用青春和热血铸就了盛世中华的平安长城,成为了华夏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