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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医保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参保单位:

为提高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互联网+医保”发展,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全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0]27号)要求,现就省直医保开展电子凭证应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方法:

(一)微信入口

方式一:关注“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左下菜单栏【医保凭证】-【激活凭证】。

方式二:打开微信,点击【支付】-【医疗健康】,即可进入激活页面。

方式三:扫描图片二维码/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直接进入激活入口。

激活总共分六步

立即激活→身份验证→授权激活→人脸识别

→激活成功→设置密码

(二)支付宝入口

在支付宝首页点击【全部】➡点击【医保码】,进入激活页面,按步骤激活即可。

(三)银行APP入口

【中国建设银行】:APP内点击【悦享生活】-【更多】-【医疗健康】,进入激活页面。

【中国农业银行】:APP内点击【生活】-【医疗】-【医保电子凭证快速申领】,进入激活页面。

【中信银行】:APP内点击【生活】-【健康医疗】-【医保电子凭证】,进入激活页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APP内点击【生活】-【更多】-【便利生活】-【医保电子凭证】,进入激活页面。

其他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业务的银行,请详询银行工作人员,按步骤激活。

二、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方法

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时,直接出示二维码实现医保身份认证和个人账户结算。省直医保首批开通电子凭证的定点医院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参保单位要充分认识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技术认证,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志,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

(二)宣传推广,营造氛围。各参保单位要加大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群众方便、安全、快捷的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对于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妥善回应群众,全力营造有力的推广使用环境。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1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

沈阳七三九医院

3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

辽宁省金秋医院

8

中一东北国际医院

6

辽宁省肿瘤医院

7

辽宁中医嘉和医院有限公司

8

北部战区总医院

9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10

辽宁省人民医院

11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2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