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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交申报大病医疗救助相关材料的通知

关于上交申报大病医疗救助

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发的[2010]11号《关于2009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1]35号《关于2010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并将符合文件要求的人员于620日之前将患病人员的全部材料交至卫生所姜旭,咨询电话:2532

附件

[2010]11号《关于2009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1]35号《关于2010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O一一年五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