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网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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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校楼宇和道路命名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楼宇和道路命名,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引导广大师生、校友积极关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和广大校友开展征集学校楼宇和道路的命名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名范围

此次命名的对象包括塔湾校区、白山路校区、蒲河校区未命名楼宇和道路。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全体校友。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日。

四、命名要求

(一)命名要反映学校的人文历史特点和办学特色,融入学校的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的优良传统和校风,反映学校面向未来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

(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已有名称并被广泛认同的命名将继续保留,对确需修改和尚无命名的楼宇或道路予以命名。请参照《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需命名楼宇和道路示意图》(见附件1),填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楼宇和道路命名表》(见附件2)。

(三)命名方案建议以组群形式统一命名,可按照“文化内涵”或“功能用途”分校区、分区域进行命名。“文化内涵”可参考塔湾校区宿舍楼命名,如砥学楼、砺学楼、勤学楼、敏学楼、进学楼等;“功能用途”可参考塔湾校区部分楼宇命名,如刑技楼、法医楼、刑事技术培训中心、警务训练中心等。

(四)命名应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符合社会公德及价值取向,不得带有封建迷信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命名时应避免重名、谐音、同音、歧义和有时代局限的名称。

(五)每个命名原则上不超过四个汉字,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的基本理由或内涵作20字以上简要说明。征集名称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进行相应融合及调整。

五、征集流程

(一)发布启事。学校将本通知通过校园网、新媒体等平台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全体校友发布。

(二)提交作品。应征者填写附件2,将文件名修改为“姓名+命名方案”,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作品。

(四)公布应用。学校通过学校官网、新媒体等平台公布命名结果,广泛开展宣传和应用。征集作品一经选用,将视情况颁发相关证书及物质奖励。

六、提交方式

请应征者将附件2(如有其他相关说明可以添加附件)发送至电子信箱:370721599@qq.com。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积极参与、献智献力!

联系人:侯台风  孙寄善     

电话:2187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23年3月21日